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11/14 |
公告日期: |
10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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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2教正0022 |
案 由: |
沈委員美真、周委員陽山、趙委員榮耀提︰教育部未依法落實辦理弱勢家庭學生課後照顧服務,以避免弱勢學生落入學習低成就之地步,亦未確實執行補救教學措施並排除造成學生學習低成就之障礙,以改善學生學習低成就之問題;又,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對於弱勢家庭學生課後照顧之需求及服務,迄未積極連結、整合及分工,仍各自為政,致服務成效不彰,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2教正22)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教正0022-公布版-個.doc
102教正0022-公布版-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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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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