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12/04 公告日期: 102/12/04 字 號: 102財正0064 案 由: 程委員仁宏、葉委員耀鵬、馬委員以工提:內政部及屏東縣政府容任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自84年間起以集合住宅之名行旅館營運之實,且未經環境影響評估違法經營逾14年,核疏於職責;復歷年怠於執行稽查裁罰及強制改善作為,肇致無法遏止業者持續違法經營行為;又屏東縣政府對於悠活公司經營之牡丹灣Villa民宿,未能有效稽查以遏阻其屢次違法擅自開發、擴大營業並占用國有土地情事,且所為裁罰與業者違法利益所得顯不符比例原則,均有違失等,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2財正64)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2131022200139糾正案文-墾丁悠活案 1021204 公佈版-公布.doc 1020002131022200139糾正案文-墾丁悠活案 1021204 公佈版-公布.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