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12/12 |
公告日期: |
1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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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2教正0025 |
案 由: |
趙委員榮耀、葛委員永光、吳委員豐山提︰行政院長期以來就所屬機關捐助(贈)、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負責人暨從業人員之任用,未思基於機會平等積極建立健全、透明及公平之遴聘機制,政府機關高階主管再(轉)任比例仍偏高,復以支領優渥薪資待遇,迭遭社會大眾認有酬庸之訾議不斷,影響政府形象至鉅。又訂頒之薪資處理原則未竟周全,仍存諸多缺失,尚無法改善退休(職、伍)人員再(轉)任機構薪資待遇漫無標準等問題,造成爭議不斷,問題叢生。復以就退休(伍)軍職及教育人員中部分再(轉)任人員之支薪違反立法院決議及該院函示之規定,且處理方式不一,亦未見具體作為,又未建立查核機制,致生爭議及弊端。另該院未就所屬機關捐助(贈)、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負責人暨從業人員之非經常性給付如獎金等予以規範,致部分財團法人獎金核發標準及名目浮濫等情,該院亦未予以導正,以上各節,核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2教正25)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000221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102000221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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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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