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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3/06/12
公告日期: 113/06/18
字  號: 113司正0007
案  由: 高涌誠委員、王美玉委員、趙永清委員提:內政部警政署未督導各警察機關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實務上經常以宣導犯罪預防、媒體關注或洽詢為由,濫發普通刑案之新聞;提供警用密錄器中員警追逐、逮捕、提示贓證物或與犯嫌查證對話等畫面;向媒體說明案情、透漏被告具體供述內容、調查結論;且犯罪嫌疑人接受警詢及移送地檢署時,經常遭聞訊而來的媒體貼近拍攝、採訪,亦有警察機關提供媒體犯嫌接受警詢或被害人報案之照片;甚至提供媒體少年觸法事件或保護事件當事人、性剝削案件被害人之影像等情。法務部調查局108年迄今有4名調查人員因涉嫌洩露偵辦中案情及偵查作為予案外人,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予以緩起訴處分,該局未盡督導之責,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132600067(113司正0007)國民法官公平審判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1132600067(113司正0007)國民法官公平審判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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