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3/05/08 |
公告日期: |
11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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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3財正0005 |
案 由: |
葉宜津委員、蕭自佑委員、賴鼎銘委員提:經濟部辦理彰濱工業區海域範圍設置太陽光電標租案,未於投標須知設計「電價回饋金」下限比率,復又降低回饋金評選比重,衍生低回饋金廠商得標,肇致國庫20年減收將近新臺幣70億元,另評選過程中有顯不合理或明顯差異之情形,主管機關均未予處置,嗣廠商得標後未滿週年旋即轉賣,遭經濟部要求買回並主導經營權,廠商則以甲、乙種特別股型式回復經濟部,惟擁有表決權、分配股息、紅利、分派剩餘財產等實際權利僅餘1成,有違契約規定等情,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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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尚未結案 |
本案文件: |
彰濱光電案糾正案文-決議版.docx
彰濱光電案糾正案文-決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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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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