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3/07/17 公告日期: 113/07/31 字 號: 113社正0008 案 由: 葉大華委員提:新竹縣政府未能積極依法處理該縣3歲男童受虐通報案件,致錯失保護救援該童之契機,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新竹縣跨轄兒虐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新竹縣跨轄兒虐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