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3/02/06 |
公告日期: |
106/01/09
|
字 號: |
103內正0006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提,花蓮縣政府輕忽八大行業聯合稽查工作,明知「凱帝貓電子遊戲場」無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違法經營長達4年之久,竟怠於稽查,未依法請警方移送偵辦並採取以書面限期履行停業義務等行政處分,任令業者繼續違法營業;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於聯合稽查「凱帝貓電子遊戲場」,未依法將涉及犯罪工具之電玩機檯扣押,亦未移送檢察機關偵辦,均有違失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014糾正案文.doc
103000014糾正案文.pdf
|
調查報告: |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