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3/03/05 |
公告日期: |
10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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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財正0008 |
案 由: |
黃委員煌雄、楊委員美鈴、馬委員秀如提︰財政部及所屬對大額欠稅戶之復查、訴願案,未於法定時限內作成決定,容留惡性欠稅人脫產之機會;未能積極掌握欠稅人之動態資訊,以善用法律所賦予之權限,致惡性欠稅人積欠營業稅及所得稅之金額逐年上升;對排名前20名欠稅大戶稅單之送達期間,有長達8年者,又有於逾期日後,方依法實施禁止處分或限制出境,致保全成效不佳;復未於99至101年度,對排名前20名欠稅大戶辦理假扣押,迄本案調查中,始發函督促所屬依法辦理,亦怠於假扣押欠稅大戶之銀行存款、股票等資產,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029欠稅大戶案糾正案文.doc
103000029欠稅大戶案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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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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