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3/03/11 |
公告日期: |
1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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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交正0008 |
案 由: |
劉委員興善提:宜蘭縣政府辦理「礁溪溫泉公園(第1期至第4期)整建工程計畫設計及監造」等3件委託技術服務案,違反政府採購法限制性招標等相關規定,恣意援用前案勞務採購契約,大幅擴增履約範圍、期間及金額,獨厚特定廠商,且未督飭所屬善盡檔案保管、移交職責,恝置保存期限內之採購文件散失或銷毀,罔顧自身履約爭訟之權益,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037礁溪溫泉公園案(公布版).doc
103000037礁溪溫泉公園案(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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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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