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3/04/03 |
公告日期: |
10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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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內正0011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提:衛生福利部之前身內政部補助拍攝「青春水漾-Shall We Swim」影片,內容教導探索性敏感帶、性高潮及進行性行為,影片出現「女對女探索身體」、「女明示男探索身體」及「男女生發生性行為」等畫面,如對未滿18歲學生播放或教導,可能觸犯禁止引誘兒童及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規定,該影片卻無片語隻字提及,且對該影片之審查不僅流於形式,未依法審查分級即同意發行公播版,致使該影片對許多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播放;臺北市政府將該影片訊息轉發予該府所轄學校,致使該影片在包括國小在內之各級學校播放後,不僅未能提供正確之受影響學生數據,而且未注意該影片對未滿18歲學生播放可能觸法問題,自行認定該影片為「保護級」,適合國、高中學生觀賞,因而引起許多家長恐慌及輿論撻伐,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047糾正案文上網版.doc
103000047糾正案文上網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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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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