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3/04/18 公告日期: 103/04/21 字 號: 103財正0015 案 由: 陳委員永祥、尹委員祚芊提:有關民間業者擬於桃園縣八德市設立宏和康復之家,桃園縣政府暨八德市公所於申辦過程竟草率不察,相關行政作為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3財正15)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30000541032200028宏和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1030000541032200028宏和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