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3/05/08 |
公告日期: |
10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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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內正0019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提: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員警受理檢舉涉犯性侵害犯罪案件時,延遲移送調查筆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控失當,未能有效管制,善盡督導之責;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承辦檢察官違法發還證物光碟,事後私下解密並重製證物檔案,該署不僅遲未知悉,且於知悉後並無檢討及改進作為,監督不周;夜店未依法設立性騷擾及性侵害申訴管道、未訂定相關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卻無任何一家受罰,衛生福利部未善盡督導考核之責,臺北市政府亦未落實相關防治事項,核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060糾正案文上網.doc
103000060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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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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