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3/05/08 |
公告日期: |
1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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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內正0018 |
案 由: |
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提,嘉義縣政府辦理「嘉義縣擴大縣治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暨操作營運」採購案,因採購評選委員會逾越法定權限,肇生弊病;復未事先評估變更設計之可行性與效益,致工期展延及增加工程費用;又未考量相關計畫開發時程詳實推估污水量,而減損污水處理廠設備使用效能及額外增加營運費用;且未依契約書規定率予同意備查試車計畫書並辦理驗收,致失仲裁利基;亦未及早就營運期間計算爭議研謀因應對策,一再衍生履約爭議及訴訟,嚴重損及政府權益;且本案評選國立中山大學擔任專案管理引生爭議,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內正18嘉義污水廠糾正案文上網.docx
103內正18嘉義污水廠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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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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