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3/05/08 |
公告日期: |
10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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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內正0014 |
案 由: |
葛委員永光提︰原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之原住民族綜合開發基金信用保證業務處理要點內容,極易造成售屋者提高售價,及承辦之金融機構未確實徵信,並刻意壓低擔保放款值等道德風險,再轉移由政府負擔之不合理現象;又,該會審查彰化縣芳苑鄉新寶村「原住民安家新村」信用保證案,流於形式,欠缺專業能力,徒增政府不合理鉅額保證責任等情,均核有違失。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0621031900034糾正案.doc
1030000621031900034糾正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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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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