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3/07/09 |
公告日期: |
10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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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司正0007 |
案 由: |
沈委員美真、周委員陽山提:法務部所屬桃園少年輔育院自100年起有超額收容學生情形,甚至超收2成多,已嚴重違反少年基本人權,且房舍床位缺乏隱私及監視設備不足,致少年陷入夜間霸凌、性侵害等高度風險中;桃園及彰化少年輔育院之班級人數過多,每班均超過法定上限30人之規定,桃園少年輔育院甚至逾60人,班級導師及訓導員亦嚴重不足,甚至缺額達3成,且編制員額不符實際需求,影響矯正品質,法務部核有未盡監督之咎。又,桃園及彰化少年輔育院設置補習學校分校及進修學校分校,未依法配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力,復未能提供收容學生個別化輔導計畫,80年間法務部及教育部已決議設置資源輔導教師,惟逾20年仍未辦理,法務部及教育部均未盡監督之責,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100103糾正案文(少輔院案01)0709.doc
103000100103糾正案文(少輔院案01)07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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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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