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3/07/28 公告日期: 104/03/09 字 號: 103司正0008 案 由: 沈委員美真、周委員陽山提︰法務部所屬少年矯正學校誠正中學、明陽中學未依法律規定落實對離校學生之追蹤輔導,亦未編列經費及專責人力,僅由輔導教師兼任追蹤輔導工作,且多以電話或書信方式聯繫追蹤,且有部分學生失聯,對離校學生之後續追蹤輔導成效不彰;法務部亦未善盡督導之責,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3000117糾正案文(少輔後追案委員會通過版).doc 103000117糾正案文(少輔後追案委員會通過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