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91/12/02 |
公告日期: |
10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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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1年劾字第12號 |
案 由: |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秦德進,為他人排解賭債糾紛,又涉足有女陪侍之不正當場所,品操顯有重大瑕疵;同署檢察官王朝震、劉昀涉足有女陪侍之不正當場所,均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及檢察官守則之規定,忝辱官箴,引致輿論譁然,嚴重破壞司法風紀,斲傷檢察機關形象,違失情節重大。案經本院自動調查,並經法務部九十一年十月三十日法人字第○九一一三○三一二一號函將渠等違失事實證據資料移送本院審查,並請本院建議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秦德進作撤職之處分,對王朝震、劉昀二人作休職五年之處分,以肅官箴,並儆效尤,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92/02/14 |
092年度鑑字第09959號 |
秦德進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王朝震休職期間六月;劉昀降二級改敘. |
092/02/20執行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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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91-12秦德進等3人(公布).doc
91-12秦德進等3人(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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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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