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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91/12/19
公告日期: 91/12/19
字  號: 091年劾字第14號
案  由: 澎湖防衛司令部第一後勤指揮部彈藥補給分庫中尉排長張凱智兩度竊取軍用爆材攜帶搭機返台犯案,嚴重違反軍紀、斲傷軍譽,危害社會治安;第一後勤指揮部指揮官曾文宗上校、彈藥補給分庫分庫長邱紹偉上尉及未爆彈處理組組長林文俊上尉對於TNT炸藥、雷管及單頻起爆器等軍用爆材之申領、儲放、管制、清點,及廢彈之銷毀處理、彈藥庫鑰匙交接保管、官兵出入營區安全檢查等事項,未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怠忽職守,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92/12/30 092年度鑑字第10217號 張凱智撤職並停止任用三年;林文俊記過二次;曾文宗,邱紹偉各記過一次.
本案文件: 091000016彈劾文91-14更正版 .doc 091000016彈劾文91-14更正版 .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