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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92/03/26
公告日期: 92/03/26
字  號: 092年劾字第7號
案  由: 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辦理「苗栗縣後龍溪上游段土石標售計畫」期間,對於承包廠商嘉糖實業有限公司恣意明顯、大量超挖土石行為,視若無睹,未即時制止查處,且經當地鄉長及民意代表等人士一再陳情質疑廠商不法超挖,仍置若罔聞,不為檢測處理,肇致違法事態擴大,遭超挖土石方達二十六萬八千六百七十五立方公尺之多,嚴重破壞河川生態、危害河防安全。經核該局局長許哲彥、正工程司兼管理課課長周世杰、正工程司黃健培、副工程司張中文,怠忽職責,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92/12/30 092年度澄字第03122號 本件停止審議程序。 95、5、26張中文部分停止審議程序撤銷。 97、2、29許哲彥、周世杰、黃健培部分停止審議程序撤銷。
97/03/14 097年度鑑字第11116號 周世杰,黃健培各降一級改敘;許哲彥記過一次. 097/03/21執行處分
95/05/26 095年度鑑字第10750號 張中文免議.
本案文件: 092000008彈劾案92-07.doc 092000008彈劾案92-07.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