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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92/08/05
公告日期: 92/08/05
字  號: 092年劾字第17號
案  由: 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潘進順,審理該院刑事案件,無正當理由停滯案件不進行達四個月以上者多達二十一件,經調查屬實,核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法官守則等規定,事證明確,有辱官箴,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92/11/21 092年度鑑字第10179號 潘進順記過壹次。 092/11/27執行處分
本案文件: 092000021彈劾案92-17.doc 092000021彈劾案92-17.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