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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92/08/12
公告日期: 105/11/30
字  號: 092年劾字第19號
案  由: 空軍四四三聯隊少將聯隊長沈再添、上校副聯隊長岳修齊、基勤大隊上校大隊長劉樹敏、基勤大隊基勤中隊中校隊長何長信、設施中隊中校隊長王新、通航中隊中校隊長姚家騏等六人未恪盡部隊主管監督、領導及執行之責,致台南空軍基地內警衛安全、工程督導、飛安管制與塔台航管等紀律散漫,因而發生復興航空公司編號GE五四三班機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晚間降落台南機場時撞擊停於跑道面之施工車輛,造成 失事事件,嚴重損及軍民合用機場飛航安全與國軍整體形象,違失事實明確,情節重大,核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93/12/31 093年度鑑字第10471號 劉樹敏、何長信、王新各記過貳次。沈再添記過壹次。岳修齊、姚家麒均申誡。 094/01/07執行處分
本案文件: 92-19沈再添等6人.doc 92-19沈再添等6人.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