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92/11/28 |
公告日期: |
9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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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2年劾字第23號 |
案 由: |
為行政院衛生署秘書室主任李中杉於九十二年SARS疫情急速昇高,醫護人員防疫所需口罩嚴重不足之際,受命辦理緊急採購,以應收治SARS病患之醫療院所之急需,明知三暉綜合股份有限公司於五月七日出貨之N95口罩十一萬二千八百個業經該署依法全數徵用,竟於向該公司簽收提領後,逾越權責,擅自將其中五萬個口罩逕行交予長庚醫院運回,明顯違反該署既定防疫物資統籌公平分配之原則;並以不實之報表隱瞞其獨厚長庚醫院之實情,蓄意矇蔽長官;且對於屬員收受長庚醫院文書未依規定處理之重大疏失,亦難辭監督不周之咎,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0/04/01 |
100年度鑑字第11941號 |
李中杉降貳級改敘 |
100年4月8日執行處分。 |
93/02/13 |
092年度澄字第03143號 |
本件停止審議程序之議決。
100年3月4日議決:本件停止審議程序之議決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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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09200002792-23彈劾案文.doc
09200002792-23彈劾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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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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