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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93/03/02
公告日期: 110/02/01
字  號: 093年劾字第2號
案  由: 為台北市立和平醫院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間爆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院內群聚感染,繼而擴及院外,又接連發生私立仁濟醫院、台北市華昌國宅以及市立中興,關渡,陽明醫院感染疫情,造成市民重大病亡與經濟鉅額損失,引發全民恐慌。經查台北市立和平醫院前院長吳康文綜理醫院管理,並擔任該院感染控制小組召集人,卻對院內防疫措施未能嚴密督導、規劃,落實執行。和平醫院感染科前主任林榮第未據實告知該院同仁有關院內收治疫病患者實情,且未落實辦理感染管制教育宣導,致有醫護人員疏於防範而染病,均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93/05/14 093年度澄字第03149號 本件停止審議程序。 97、7、4本件停止審議程序撤銷。
97/10/20 097年度鑑字第11257號 吳康文,林榮第各降二級改敘. 吳康文095/06/02屆齡退休俟再任時執行處分,林榮第097/10/23執行處分.
本案文件: 093000004彈劾案93-02.doc 093000004彈劾案93-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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