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93/12/08 |
公告日期: |
10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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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3年劾字第17號 |
案 由: |
苗栗縣頭屋鄉鄉長張玉美,於鄉公所辦理工程招標及物品採購案時,利用執行職務之便,收取回扣、浮報價額、洩漏底價並任令其夫借牌投標參與鄉公所辦理之工程招標案,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99/02/26 |
099年度鑑字第11648號 |
本件免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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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14 |
093年度澄字第03171號 |
本件停止審議程序。
99、2、26本件停止審議程序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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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93-17張玉美(公布).doc
93-17張玉美(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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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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