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97/10/13 |
公告日期: |
97/10/13
|
字 號: |
097年劾字第4號 |
案 由: |
李景村、蔡文田、高村德、莊經文任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機務處期間,對於「空調客車設備更新工程」分別有未善盡監督審核、未依規定履約及涉嫌勾結廠商進行綁標等情,渠等怠忽職守,違法犯紀,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0/06/03 |
100年度鑑字第11982號 |
蔡文田降貳級改敘。 |
100年6月10日執行。 |
102/05/10 |
102年度鑑字第12500號 |
高村德免議。 |
|
98/03/20 |
098年度鑑字第11378號 |
莊經文降貳級改敘
李景村降壹級改敘 |
098/03/26執行處分 |
100/04/29 |
097年度澄字第03193號 |
本件關於高村德部分停止審議程序之議決撤銷。 |
|
|
本案文件: |
097000005彈劾案--97-04.doc
097000005彈劾案--97-04.pdf
|
調查報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