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97/11/18 |
公告日期: |
9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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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7年劾字第12號 |
案 由: |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徐宏志,承審臺南縣議會前副議長周五六等瀆職案,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其行政責任經本院調查,徐宏志平日不自檢束,沉湎麻將賭桌,且於審理前案時,竟與當事人周五六及其妻周陳秀霞多次搓賭麻將,敗壞法紀,玷辱司法聲譽;又徐宏志自83年至94年止,有應申報之「土地」、「股票」、「債務」等多項財產均未依法申報,顯有違失情事,核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及法官守則第1條,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3/02/14 |
103年度再審字第01903號 |
再審議之聲請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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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6/05 |
098年度鑑字第11428號 |
徐宏志撤職並停止任用壹年。 |
司法院於98年6月23日以院台人三字第0980014609號函送執行情形略以:98年6月11日執行徐宏志撤職並停止任用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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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09700001397-12彈劾案文.doc
09700001397-12彈劾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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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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