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97/12/02 |
公告日期: |
9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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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7年劾字第14號 |
案 由: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局長許哲彥、經濟部水利署工程事務組副組長葉奕匡、經濟部水利署工程事務組科長林榮紹、經濟部水利署河川勘測隊正工程司周世杰等4員,多次接受承攬第三河川局工程採購案之廠商招待,出入有女陪侍之理容KTV,召女陪酒作樂,涉足不正當場所,嚴重敗壞法紀,損害公務員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5/07/13 |
105年度鑑字第13823號 |
許哲彥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葉奕匡降貳級改敘。 |
105/7/22執行懲戒處分。 |
105/07/13 |
97年度澄字第3203號 |
許哲彥、葉奕匡停止審議程序之議決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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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16 |
101年度鑑字第12193號 |
林榮紹降貳級改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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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4/24 |
097年度澄字第03203號 |
本件關於許哲彥、葉奕匡、林榮紹部分停止審議程序。(101/3/16林榮紹部分停止審議之議決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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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4/24 |
098年度鑑字第11398號 |
周世杰降貳級改敘。 |
098/05/02執行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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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09700001597-14彈劾案文.doc
09700001597-14彈劾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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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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