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98/03/05 |
公告日期: |
10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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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8年劾字第7號 |
案 由: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前檢察官黃朝貴(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權分署檢察官)偵辦王大木等人被訴強盜等案件,未經詳實查明即以王大木無一定住居所為由逕行拘提,又對於案內重要證據未盡調查證據能事,率爾起訴,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7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98/11/27 |
098年度鑑字第11570號 |
黃朝貴記過壹次 |
098/12/03執行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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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98-7黃朝貴彈劾案文(公布).doc
98-7黃朝貴彈劾案文(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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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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