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98/05/12 |
公告日期: |
10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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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8年劾字第12號 |
案 由: |
蔡榮源、蔡一峰、楊文益三員分別於擔任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永和、三峽分局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期間,管理不力,監督、考核不確實,所屬員警涉入集體貪瀆、洩密、賭博及涉足不正當場所等案件,蔡榮源本人甚至包庇賭場及收賄,未依規定參與演習,該三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5/07/27 |
105年度鑑字第13830號 |
蔡一峰降貳級改敘、楊文益降壹級改敘。 |
105/8/9執行懲戒處分、105/8/9執行懲戒處分。 |
105/06/22 |
105年度鑑字第13800號 |
蔡榮源撤職並停止任用壹年。 |
105/6/30執行懲戒處分。 |
98/10/09 |
98年度澄字第3221號 |
本件停止審議程序。(105/6/15本件停止審議程序之議決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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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98-12彈劾案文(公布).doc
98-12彈劾案文(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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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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