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98/06/15 |
公告日期: |
10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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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8年劾字第13號 |
案 由: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蘇義洲、徐文瑞審理該院96年度重訴字第36號案件過程,違反先程序後實體原則,對本案66名被告未於訴訟繫屬之初,先就有關土地管轄等程序事項進行職權調查,嗣於程序後階段始分別發見該院對被告並無管轄權,而不得不諭知不受理判決及管轄錯誤判決,致未能予以實質審結,整個辦理期間幾達1年之久,廢時失事,致生訟累,肇致外界物議,斲傷司法公信與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99/04/16 |
099年度鑑字第11684號 |
蘇義洲、徐文瑞均不受懲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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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98-13蘇義洲等彈劾案文(公布).doc
98-13蘇義洲等彈劾案文(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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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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