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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98/07/21
公告日期: 98/07/21
字  號: 098年劾字第19號
案  由: 行政院新聞局駐多倫多新聞處前一等新聞秘書郭冠英,任職該局期間,迭以「范蘭欽」等為筆名,對外發表文章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等情事;且郭員於范蘭欽事件刻意隱匿事實,欺瞞長官;又未經長官許可,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經多次勸導未見改善,影響政府機關形象,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98/09/25 098年度鑑字第11520號 郭冠英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098/10/02執行處分。
本案文件: 09800001998-19彈劾案文.doc 09800001998-19彈劾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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