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98/07/21 |
公告日期: |
9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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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8年劾字第19號 |
案 由: |
行政院新聞局駐多倫多新聞處前一等新聞秘書郭冠英,任職該局期間,迭以「范蘭欽」等為筆名,對外發表文章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等情事;且郭員於范蘭欽事件刻意隱匿事實,欺瞞長官;又未經長官許可,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經多次勸導未見改善,影響政府機關形象,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98/09/25 |
098年度鑑字第11520號 |
郭冠英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
098/10/02執行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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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09800001998-19彈劾案文.doc
09800001998-19彈劾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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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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