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99/11/08 公告日期: 99/11/08 字 號: 099年劾字第18號 案 由: 苗栗縣政府財政處前處長韋伯韜(原名韋端),係現任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於擔任上開兩職務期間,投資一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並任該公司董事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之規定,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0/04/01 100年度鑑字第11942號 韋伯韜記過一次。 100年4月8日執行。 本案文件: 09900001713-1韋伯韜案彈劾案文(11 8審查會後修改版).doc 09900001713-1韋伯韜案彈劾案文(11 8審查會後修改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