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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0/03/08
公告日期: 100/03/08
字  號: 100年劾字第5號
案  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唐照明審理該院九十六年度交簡字第三五六七號案件,在未敘明有何事證足資顯示被告具有法定羈押原因下,即諭令被告具保,違法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0/07/08 100年度鑑字第12011號 唐照明申誡。 100/07/13執行處分。
本案文件: 100000005100-5彈劾案文.doc 100000005100-5彈劾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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