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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0/05/31
公告日期: 100/05/31
字  號: 100年劾字第14號
案  由: 總統府參事室前專門委員王仁炳93年至97年於任職該府副秘書長辦公室期間,未經核准擅自影印留存收集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之國家機密文書,並攜離辦公室帶回家中,另在其住所及辦公室發現未歸檔及未移交公文計261件,違失事證明確,嚴重斲傷政府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2/03/29 102年度鑑字第12469號 王仁炳免議。
100/08/05 100年度澄字第03287號 本件停止審議程序。(102.3.29議決:停止審議程序之議決撤銷)
本案文件: 100000014劾100--14--王仁炳.doc 100000014劾100--14--王仁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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