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0/05/31 |
公告日期: |
10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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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年劾字第14號 |
案 由: |
總統府參事室前專門委員王仁炳93年至97年於任職該府副秘書長辦公室期間,未經核准擅自影印留存收集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之國家機密文書,並攜離辦公室帶回家中,另在其住所及辦公室發現未歸檔及未移交公文計261件,違失事證明確,嚴重斲傷政府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2/03/29 |
102年度鑑字第12469號 |
王仁炳免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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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05 |
100年度澄字第03287號 |
本件停止審議程序。(102.3.29議決:停止審議程序之議決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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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00000014劾100--14--王仁炳.doc
100000014劾100--14--王仁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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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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