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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2/06/06
公告日期: 102/06/06
字  號: 102年劾字第4號
案  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呂政燁法官,於擔任該院刑事審查庭法官期間,對於審理之案件,有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法官倫理規範,侵害被告及告訴人之訴訟權益情事,並損及司法信譽,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2/11/05 102年度懲字第00001號 呂政燁減月俸百分之貳拾,期間壹年。
本案文件: 102000005102--04--呂政燁--公布版.doc 102000005102--04--呂政燁--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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