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07/12 |
公告日期: |
10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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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2年劾字第9號 |
案 由: |
行政院衛生署嘉義醫院前醫師兼院長黃龍德、彰化醫院前醫師兼院長邵國寧、臺北醫院前放射科醫師兼科主任張俊寧、豐原醫院前放射科醫師兼科主任李傳國、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前放射科醫師兼科主任畢家俊,於辦理各項醫療儀器採購案後,收受得標廠商給付之現金,嚴重戕害政府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2/11/22 |
102年度鑑字第12671號 |
邵國寧、張俊寧、李傳國、畢家俊均撤職,並各停止任用貳年。黃龍德撤職並停止任用壹年。 |
均於102/11/29執行懲戒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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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02000010102--09--黃龍德等5人(公佈版).doc
102000010102--09--黃龍德等5人(公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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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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