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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3/01/14
公告日期: 103/01/14
字  號: 103年劾字第2號
案  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陳靜茹審理該院99年度訴字第417號民事案件以複製他案判決書之方式,製作明顯錯誤之判決書而送達予案件當事人,有事實足認因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斲傷司法威信,情節重大,爰依法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3/04/28 103年度懲字第00001號 陳靜茹降壹級改敘。
本案文件: 103000002103--02--陳靜茹--公布版.doc 103000002103--02--陳靜茹--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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