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3/01/21
公告日期: 103/01/21
字  號: 103年劾字第3號
案  由: 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處長陳錦俊未善盡監督身心障礙福利業務之責,漠視親民教養院人力配置不足、院長非專任及工作人員缺乏專業知能等缺失,未積極督導、裁罰及改善,肇致該教養院於102年10 月6日爆發院長虐待院生之情事,且長期廢弛職務致未依規定按季查核,亦未依規定陳報衛生福利部;本案於事發後,未落實督導保護案件之調查及處理;渠身為安置個案林○洋之監護權人,卻未善盡監護職責,肇致該個案遭虐情事之發生,均核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3/06/13 103年度鑑字第12835號 陳錦俊記過貳次。 103/06/19執行處分。
本案文件: 103000003103--03--陳錦俊--公布版.doc 103000003103--03--陳錦俊--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