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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3/11/13
公告日期: 110/06/02
字  號: 103教調0051
案  由: 仉桂美委員、林雅鋒委員、包宗和委員調查︰據訴,陳訴人原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聘用企劃師,聘期自10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於101年3月該局突然要求其改簽「僱用契約」,相關改僱程序涉有諸多違失;另我國現行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之人事法制是否健全等情,認有查究之必要乙案。(103教調51)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3教調51-上網-北府文化局聘僱人員案.doc 103教調51-上網-北府文化局聘僱人員案.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