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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4/02/10
公告日期: 108/03/13
字  號: 104交正0002
案  由: 林委員雅鋒、仉委員桂美、劉委員德勳提:交通部及所屬高速鐵路工程局,明知長生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無法與交通部簽訂「中正機場至台北捷運系統建設計畫」興建營運合約並無可歸責於交通部之事由,交通部依約沒收長生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所繳交之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0億元於法有據,竟罔顧交通部法規會簽提撤銷仲裁判斷訴訟之意見,怠於起訴救濟,甚而迅速還款不思保全債權,此後亦不追訴長生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任令國家所受鉅大損失無法回復,且過程中關鍵公文欠缺文號及收發文紀錄,公文流程管制鬆散,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機場捷運0213(公布版).doc 機場捷運0213(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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