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4/04/09 |
公告日期: |
1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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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4內正0005 |
案 由: |
劉委員德勳提,苗栗縣後龍鎮公所辦理水尾海水浴場行政大樓拆除工程,未依規定申請農地回填,且遺留不利農作之設施,復未督促監造單位確實審核拆除計畫書並依協議與地主確認,致生營建廢棄土流向不明及無法管控回填土方品質之疑慮;而該公所又怠於依協議發給地主補償費,事後所提補償方式卻造成雙方爭議,長期侵害地主權益,並嚴重影響政府誠信,實難卸違失之責,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後龍農地--糾正案文上網.docx
後龍農地--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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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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