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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4/04/14
公告日期: 104/04/15
字  號: 104交正0004
案  由: 李委員月德、王委員美玉、方委員萬富提:交通部因「臺灣地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評鑑實施要點」未訂定相關課責機制,對於評鑑結果為亟待改善之縣市,僅能函文建請注意改善,內政部亦未列管及追蹤考核後續改善成效,均未善盡督導考核職責,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04交正4 橋梁檢測糾正案文1040327.doc 104交正4 橋梁檢測糾正案文1040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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