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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4/04/16
公告日期: 107/01/17
字  號: 104教正0003
案  由: 楊美鈴委員、方萬富委員提:雲林縣政府無視該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作成將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虎尾分臺登錄為文化景觀之決定,擅自拆除其主建物於前,又因輿論撻伐決定保存維修於後,過程草率荒謬,嚴重斲傷政府形象,不僅造成文化資產遭受難以回復之破壞,更有浪費公帑之虞;又該府辦理過程相關單位各自為政、各行其是,且未落實公文處理程序,顯見縱向決策指揮失能,橫向協調聯繫失靈,均有重大缺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104教正3)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4教正3糾正文.doc 104教正3糾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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