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4/06/09 |
公告日期: |
10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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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4年劾字第5號 |
案 由: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王俊隆,未忖法官身分,以新臺幣100萬元投資入股哈佛補習班,並據此每年固定受領新臺幣50萬元之高額報酬,嚴重破壞法官廉潔形象,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4/10/20 |
104年度懲字第1號 |
王俊隆降壹級改敘。 |
104/10/27執行懲戒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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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04劾05--彈劾案文--公布版.doc
104劾05--彈劾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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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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