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4/07/09 |
公告日期: |
10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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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4內正0012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江委員綺雯、包委員宗和提,內政部移民署無視香港事務局編制表之員額,違背行政院核撥104人之目的,漠視香港赴台申請工作之重要性,導致該組人力嚴重短缺,有損該組服務品質及業務推展,核有嚴重違失;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移民署罔顧該署服務組申請件數自100年至103年激增兩倍,該組人力難以負荷之事實,於102年提出「駐香港辦事處編制表草案」,將其於101年10月25日訂定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編制表」中關於該署服務組員額6人規定修正1人,漠視服務組移民署人力嚴重不足問題,輕忽香港居民赴台申請業務之重要性,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香港事務局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香港事務局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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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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