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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4/08/12
公告日期: 110/05/31
字  號: 104司正0006
案  由: 包委員宗和提:法務部暨所屬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重慶北路基地撥用後,對於該基地之用途目標,決策過程反覆不定,且於明知北區職務宿舍計畫,遭行政院核復暫從緩議時,未切實依照國有財產法規定,將該基地交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接管,容任位處臺北市區建築用地長期閒置,逾22年仍未獲有效利用,顯有違失;財政部暨所屬國有財產署於重慶北路基地撥用後,未覈實辦理後續複查作業,對於撥用機關興建計畫未獲核定且經費無力籌措等問題,未能及早察覺並適時收回上開撥用土地,顯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4擴建辦公廳舍糾正案文(02)0812.doc 104擴建辦公廳舍糾正案文(02)08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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