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4/10/14 |
公告日期: |
1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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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4司正0008 |
案 由: |
林委員雅鋒、王委員美玉提:法務部未督導所屬一、二審檢察長確實層報及管考應防範被告逃匿之特定重大刑事案件;放任各檢察機關未經檢察總長審核,逕依院檢聯繫通報機制,濫行啟動防逃機制;吳健保詐欺、恐嚇等罪案之二審檢察官違反事務分配,相互代理到庭,公訴之實施徒具形式,復未確實交接法庭活動所得及訴訟資料,亦未將審理進度陳報檢察長,致判決確定後逾3週始啟動監控機制,受刑人吳健保早已逃匿無蹤;基隆地檢署執行防逃任務,僅函請司法警察機關辦理,而未邀集轄內司法警察機關召開監控會議,致受刑人廖秀雄得以藉機潛逃出境,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防逃糾正案(上網).docx
防逃糾正案(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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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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