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4/12/03 |
公告日期: |
1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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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4內正0024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提,基隆市政府辦理仁愛區行政大樓新建工程,相關驗收人員輕忽初驗發現之地下室滲漏水等缺失;且基隆市政府貿然同意將連續壁工法變更設計為連續式場鑄排樁,復未確實督導監造品質,致使承包商未按契約圖說規定施作防水粉光、鋼筋混凝土止水墩,導致地下室自96年起漏水頻頻迄今仍未改善,且未向承包商及監造單位求償,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4內正0024仁愛行政大樓案糾正案文.doc
104內正0024仁愛行政大樓案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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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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