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4/12/03
公告日期: 108/05/29
字  號: 104內正0024
案  由: 高委員鳳仙提,基隆市政府辦理仁愛區行政大樓新建工程,相關驗收人員輕忽初驗發現之地下室滲漏水等缺失;且基隆市政府貿然同意將連續壁工法變更設計為連續式場鑄排樁,復未確實督導監造品質,致使承包商未按契約圖說規定施作防水粉光、鋼筋混凝土止水墩,導致地下室自96年起漏水頻頻迄今仍未改善,且未向承包商及監造單位求償,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4內正0024仁愛行政大樓案糾正案文.doc 104內正0024仁愛行政大樓案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