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5/01/07 |
公告日期: |
1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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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5內正0003 |
案 由: |
包委員宗和、李委員月德提,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官員明知建商於高層建築物未施作消防設備,仍刻意放水,核發使用執照,視公共安全為無物,置民眾居家安全於不顧,另該處2位副處長與業者過從甚密,操守有嚴重瑕疵,政風查察及主管監督機制失靈,致斲喪政府廉能政治形象及人民對於政府公權力之信心,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5內正3高雄市政府官員收賄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105內正3高雄市政府官員收賄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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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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