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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5/01/07
公告日期: 105/03/10
字  號: 105內正0002
案  由: 高委員鳳仙提,澎湖縣政府對所屬警察局警員任00、湖西鄉公所圖書館管理員洪00、湖西鄉公所村幹事許00等人,於任職期間違法登記為商號負責人等違失行為,未立即依法先予停職及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等情。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50107w4審查通過糾正案文-網路公布版.doc 1050107w4審查通過糾正案文-網路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